一、事项名称
金湾区(开发区)产业人才引进核准
二、文件依据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放宽产业人才引进核准条件的通知》(珠金府〔2022〕67 号)、《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产业人才引进核准工作的通知》(珠金府〔2022〕106号)
三、办理对象
金湾区(开发区)企业引进的产业人才
四、办理条件
(一)申请人所在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有合法稳定的实地经营场所(含政府认可的集中办公区);
2. 正常经营;
3. 正常纳税;
4. 与劳动者建立规范的劳动关系,依法办理就业登记和参加社会保险;
5. 无失信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引进后出现离职率异常的,需整顿6个月后再行申办。
说明:
▲企业正常经营以市场监管部门核查结果为准。
▲企业正常纳税是指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等级不为D级,具体以税务部门核查结果为准。
(二)申请人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身体健康;
2. 男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
3. 与金湾区(开发区)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同一企业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
说明:
▲申报年龄以单位网上申报之日作为计算截止点
▲本市就业和参保情况以系统核查为准
五、办理材料
申请人网上办理,无须提供。
六、办理流程
申请人网上申报→提交成功→审核通过→网上自助打印《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证明》/《调档函》→办理迁户/调档
七、办理时限
符合系统秒办的,直接审核通过,无需等待(情况特殊的,不超过30个工作日)。
说明:▲“情况特殊的”情形包括:申请人申报材料存疑,需要进一步核查的;申请人涉嫌挂靠单位正在接受调查的;用人单位纳入失信名单,且仍在失信行为惩戒期限的;用人单位有违规办理人才引进情形,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等。
八、经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经办机构:珠海市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方式:0756-6316703
地 址: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
九、本指南由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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