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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驻区各单位:
现将《金湾区(开发区)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市场监管局反映。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9日
关于印发《金湾区(开发区)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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