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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金湾区(开发区)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珠金府函〔2023〕1号)

发布机构:本网 发布日期:2023-01-11 阅读量:-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机构,驻区各单位:

  现将《金湾区(开发区)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市场监管局反映。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政府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1月9日 

关于印发《金湾区(开发区)药品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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