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咨询:其打算在金湾珠海国际健康港(金湾区机场西路628号)开办一个经营性停车场,想了解该经营性停车场收费定价标准及定价备案流程是怎样的?(2023年1月5日发起)
尊敬的市民:
关于您咨询“经营性停车场定价标准及备案”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根据《珠海经济特区停车场建设与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四条,从事停车场经营的经营者需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停车场开办备案: 1、停车场经营者的商事登记和税务登记证明;2、有权管理使用停车场的相关材料。可提供但不限于:1、土地使用权属或建筑物产权证明;2、若停车场(库)的土地或建筑物属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及土地或建筑物出租者的土地使用权,建筑物产权证明等;3、停车场平面布置图、交通组织方案、设施清单;4、设置机械立体式停车设施的应提供特种设备使用许可证;5、停车场管理制度;6、法律、法规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从事停车场经营的,经营者向停车场所在区(功能区)备案部门办理停车场开办备案,经营者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停车场开办备案信息发生变更时,经营者应当自信息变更发生日起一个月内,向原备案部门按照备案的要求办理变更备案。
三、根据《珠海经济特区停车场建设与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停车场的经营者应当按照联网管理规定同步配建停车信息管理系统和管理设备,并接入全市统一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理的停车信息管理平台。
如资料准备过程中有任何疑惑,请径向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0756-7736980咨询。
珠海市金湾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3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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